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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深发〔2002〕11号
【发布日期】2002-06-10
【生效日期】2002-06-1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
(深发〔2002〕11号)
(2002年6月10日)
����为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加快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进程,特作此决定。
����一、坚持把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地位
����1.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信息化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对世界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文化、社会等领域以及人们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信息高速宽带骨干网基本建成,信息高速公路初见雏形,政务信息化程度明显提高,公共事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社区信息化水平取得长足进步,信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信息服务业不断向纵深发展,软件产业呈现出蓬勃生机,信息化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与国外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信息化建设中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决策,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地区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迎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和社会信息化浪潮迅速兴起,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优势产业,抢占经济社会发展制高点的必然抉择,是加强城市管理、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生产力和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的重要步骤。
����2.我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为动力,按照"应用主导、面向市场、网络共建、资源共享、技术创新、竞争开放"的发展思路,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努力构筑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社会公共事务信息化体系,强化信息网络安全,营造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良好环境,用信息技术全面装备国民经济和社会各个领域,全面加快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3."十五"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总目标是:到"十五"末,我市信息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平均水平,成为用信息化加速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城市。
����--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大容量宽带网络及交换中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等初步建成,各类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每百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6户,以以太网方式接入的用户达到100万户;
����--信息产业发达,大规模集成电路、光电子、移动通信、软件和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基本建成,形成比较健全的信息产业体系,信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
����--信息核心技术创新取得突破,形成光电子、数字电视、移动通信、核心软件、计算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得到推广和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广泛而深入,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社会化和商品化基本实现,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上网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比例达到50%,大中型企业全部拥有内部网和信息网站,80%以上的企业实现管理信息化,2005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0亿元;
����--信息化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信息化政策完善、法规健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得到保障;
����--人民群众的信息化意识普遍提高,信息上网、网上工作成为人们的普遍习惯,家庭宽带接入率达到40%,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达到80台,工作质量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二、加快信息基础网络建设步伐
����4.打造一流的信息基础网络。坚持"打破垄断,公平竞争,联合共建,互联互通,有偿服务"的方针,切实加强信息基础网络建设。重点建设超大容量宽带城域全光核心传输网,实现包括科技、广电、邮电、信息、教育网在内的各种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切实解决信息网络重复建设、各搞一套、资源分散、网络不通的问题。大力发展多种接入方式的宽带接入网,重点建设光纤接入网。建设数字电视体系的基本框架,完成国家数字电视试播的试点工作。
����5.建立统一的通信管道管理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联合建设、有偿使用"的原则,加强通信管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开展全市通信管道现状调查,明晰通信管道产权,加强通信管道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调控。强化对通信管道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监督,提高通信管道的使用效率。
����鼓励和支持拥有通信经营权的企业参与宽带城域网建设。继续保护和支持多家网络运营商竞争发展的局面,形成市场推动机制,促进网络快速发展。
����三、继续大力培育和发展信息技术和信息产业
����6.建立重点实验室,努力掌握信息核心技术。广泛联合国内外研究机构,依托大型企业,建立光网络、数字电视、移动通信、核心软件、网络计算和信息安全等信息技术实验室。扩大和完善各类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加快建立多层次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创新体系。
����7.突出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重点扶持和发展集成电路、移动通信、光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数字视听产业。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园区,建立微电子生产基地;开发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建立移动通信产业体系;积极参与国际分工,扩大计算机产业和光电子产业规模;以数字电视应用为龙头,形成数字电视产品的产业群体。重点扶持一批信息产品制造企业,推行"名牌"产品带动战略。
����8.重点发展软件产业。抓住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带来的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息网络安全软件、电子商务软件以及企业资源管理软件,提升金融、证券、财税、保险、教育、物流管理等优势软件产品。加快建设软件产业园区,使深圳成为国家软件产业重要基地。健全软件评估体系和服务体系,为软件企业服务;管好用好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一批有前景的软件企业,开发一批有广阔市场的拳头产品;组织做好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的评测、登记、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等工作。
����9.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鼓励企业利用宽带网络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开发利用信息资源。重点开发面向社会的经济、教育、科技和公众领域的信息资源,提高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资源开发能力和水平。突出开发商用信息资源,组建商业性、关键性、综合性和基础性信息库。增加信息库的种类,扩大信息库的规模,提高信息库的质量。利用宽带网络交换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化和商业化。鼓励企业开展各种网络接入、网络信息、网络应用以及其它网络增值服务,积极组织内容服务商搞好信息资源开发,开展数据交换、在线数据处理、网络交易、在线数据库存储与检索等。重点建设企业及产品、产业发展、金融证券、商业流通、交通旅游、人力资源、科技信息、影视节目、图书资料、投资项目等数据库。
����10.着力发展信息安全产业。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建设信息安全产业化基地;吸引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工程、国家863计划计算机病毒技术重点研究机构等落户深圳。
����四、突出抓好政务信息化建设
����11.建立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党政机关系统专网。充分利用现有管道网络资源,加快建设党政机关宽带网络,建成连接省、市、区、镇(街道)各级领导机关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专网平台,加快实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市纪委机关之间、市与各区镇(街道)之间、市直机关之间办公网络互联。
����12.加紧建设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网。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内部办公网的建设,要与办公业务流程改造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实现公文处理电子化、业务管理智能化、信息管理网络化,实现市与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公文交换电子化。有条件的部门,要争取与国家部委之间实现公文交换电子化。
����13.抓好专网平台的应用。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城市应急指挥信息系统,使公安、"三防"、安全生产、环保、城管、气象、交通、电力、卫生、防疫和国土等有关单位信息互通,运转协调,形成全市统一的的应急指挥工作机制。依托专网建立市委市政府视听会议系统,逐步开通专网平台上的多媒体应用系统,提供电视新闻、视听资料等多媒体服务。
����14.完善党政机关面向公众的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完善公众网站,向社会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积极开展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投诉等业务。制定政府公众网站域名规范和信息栏目规范,建立政府公众网站信息更新制度。加快"一站式"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努力创造新鲜经验。
����15.加快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抓紧制定全市党政机关公共信息、电子交换信息、电子公文等标准,明确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分类、索引、公布和更新等工作的流程规范,形成党政机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机制。重点建设综合统计、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社会保险、劳动人事、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医疗服务、安全防灾、人口档案等数据库。
����16.切实完善党政机关信息网络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党政机关计算机宽带网络互联平台,全面扩容党政机关互联网出口,为政府公众服务平台提供高速宽带的互联网接入服务;建立健全党政机关信息交换平台,完善数据备份体系、网络安全体系和数字认证体系,为党政机关信息系统提供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环境;建立电子政务综合服务平台,集中整合利用机房资源、服务器资源和政务信息库资源,使各级党政机关在环境、设备、数据库、应用服务等方面共享资源,为公众提供集中的服务目录、信息查询和业务办理等全方位的服务。
����五、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17.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包括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网上金融支付系统、现代物流配送系统和IC卡综合流通系统。以金融系统、大型专业物资系统等为突破口,建设全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同时,大力推动以电子商务为主体的各项应用服务的发展,加快社区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搞好各种应用系统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接入,为各应用单位上网提供服务。发挥政府机关、金融证券、交通运输等大型专业网的优势,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硬件支撑。
����18.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制定和颁布鼓励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活动的优惠政策。严格管理制度,搞好电子商务安全认证工作,防止网上欺诈行为。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坚决打击各种网上虚假、欺诈行为。
����六、全面推进企业和社会公共事务信息化
����19.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信息化。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为主,循序渐进"的方针,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生产工艺,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实现生产方式系统化;改进营销手段,实现商务运营电子化,努力使我市企业信息化走在全国前列。重点推广企业资源规划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制造技术以及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技术,实现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全过程的信息化,切实转变生产和经营方式。
����20.切实搞好公共事务的信息化。采用政府投资引导、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网络教育、金融证券、商业物流、公共交通、企业和个人征信等领域公共事务信息化,提高社会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市民工作和生活的质量,让市民真正感受和体会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和实惠。
����21.加快推行教育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切实加快全市教育信息中心建设步伐,完成教育中心机房建设;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力争所有公办中小学校和有条件的民办学校实现"校校通"。贯彻落实信息化社区评价规范,积极开展信息化社区的评价工作,鼓励网络接入商、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投资社区信息化的建设,提高社区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丰富市民精神文化生活创造条件。
����七、不断强化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22.高度重视计算机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能否正常运行,关系到国家的安危。坚持"积极建设,顺应发展,加强防范,确保安全"的方针,努力提高全体市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的信息网络安全系统,确保国家和我市的安全利益不受影响。
����23.加快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建设。建立目标明确、设置合理、反应灵敏、行动迅速、打击有力的网络安全体系。重点保护党政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安全和党政机关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公众网站,确保党政机关内部网络与外部网络数据交换的绝对安全。大力发展网络安全技术,建立和武装网络安全警察,培养高学历、高素质的反网络违法犯罪、反计算机病毒危害的专业人才。广泛推广使用防杀病毒软件,鼓励使用国产加密软硬件设备,及时公布各种计算机病毒特征,做好恶性病毒预警,防止各种网络违法犯罪分子对我政治、经济、军事机密的窃取,防止敌对势力对我重要经济、社会、军事设施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干扰。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监管,防止泄密和敌对势力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有效抵制敌对势力在思想文化领域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
����24.加强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不失时机地广泛开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教育。加强对普通市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知识的教育,普及计算机病毒防治基础知识。一些重点部门、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要有计划有组织地邀请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专家传授有关安全知识,选派专门人才接受全面系统的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信息安全和保密监督检查。
����八、优化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环境
����25.建立和健全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制定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优惠政策。全面贯彻执行《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加快制定与之配套的信息化工程管理规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规定、通信管道管理规定、电子印章管理办法、数字认证管理办法、电子商务管理规定、IC卡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网络安全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以及规范互联网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的信息化法规和规章,为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利用的有效机制,加大依法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及信息化领域其它知识产权的力度,严厉打击盗版、侵权等行为。
����26.制定统一的信息技术规范。采用国家标准和国际信息技术标准,按照我市信息化建设大纲和信息化标准要求,制定电子政务信息平台和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等技术规范,为实现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依据。
����27.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专家的作用。邀请国内信息技术各专业知名专家、学者组成市信息化专家委员会,负责我市重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决策、信息化重大事项和重点工程建设决策的咨询评议和论证。
����28.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信息行业的事业单位和信息、软件、通信、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技术服务、技术管理和联系企业的纽带作用,强化中介组织在质量监督、产品检测、资产评估、资格认证、技术培训、标准化体系认证与推广、咨询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中介组织的机构建设和管理,促进中介组织的规范自律,建立行业自我约束机制,适应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市场的需要。
����29.重视信息化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宣传文化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辟宣传专栏、专版,制作固定专题节目,针对各年龄层次人群,宣传有关信息化的新思想、新观念、新知识、新技术,加大对信息化的宣传报道力度。各级党校要举办领导干部信息化知识系列讲座。各单位要有计划地邀请信息行业和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人士,讲解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市信息办要搞好信息化应用普及培训、能力考核和技术达标活动。切实加强各种不同层次的电子信息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市属高等院校要扩大信息技术专业的招生,同时逐步提高专业层次,合理构建专业结构,并与国内外著名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创办产学研基地、培训中心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广泛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国际间信息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收入分配、技术入股等政策,吸引和留住信息技术人才。
����九、切实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
����30.实施"一把手"工程。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是"十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覆盖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各级党政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好信息化工作,及时定目标、提要求、作决策。各部门、各单位和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人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和本企业信息化工作负总责。对信息化建设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一把手"要深入生产和工作一线,现场调研,主动协调,切实解决。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信息化水平的高低、推进力度的大小,作为衡量"一把手"领导能力、领导水平和领导业绩的重要依据。
����31.完善领导体制。调整充实市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和协调。市信息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市信息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管理和把关作用,加强全市信息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搞好资源整合,发挥整体优势。各区要相应成立信息化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设在计划部门),各镇(街道)要建立信息中心,切实推进信息化工作。各部门要主动配合做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工作,要配备必要的信息工作人员,改善工作条件和工作人员待遇,建设高素质的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
����32.加强统一规划。要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把信息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和建设之中,加强统筹规划,搞好宏观协调,确保建设质量。要认真贯彻实施《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五"规划》,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总体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经市信息化委员会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33.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实际需要,将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所需各项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由同级计划和财政部门给予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维护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以保证信息化建设的连续性。要增加信息化应用推进专项资金,推进公共事务信息化、企业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的发展。要加大投融资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信息化建设。要科学论证信息化投资项目,坚决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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