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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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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年)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市

  【发布文号】穗府〔2003〕3号

  【发布日期】2003-01-07

  【生效日期】2003-01-07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年)的通知

(穗府〔2003〕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医疗单位:

  《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年)》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一月七日

广州区域卫生规划(2001-2005年)

  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增进人民健康,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卫生厅、省计委、省财厅《广东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结合《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广州市卫生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制定本规划。

  一、背景与资源现状

  (一)社会经济现状。

  我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辖11个区2个县级市,设有82个街道、78个镇。2000年末,常住人口994.30万,户籍人口702.66万,非农业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为62.65%,市区每天流动人口约220万。全市国内生产总值2383.07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45万元,在全国十大城市中居于前列;三次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4.0%、43.7%和5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96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086元;恩格尔系数为42.6%。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2.2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7.4平方米,人均公用绿地面积7.4平方米。

  (二)居民健康现状及主要问题。

  1.居民健康主要指标:2000年平均期望寿命74.69岁,孕产妇死亡率20.39/10万,婴儿死亡率8.54‰。

  2.急、慢性传染病仍是威胁我市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1996-2000年,霍乱呈现活跃之势,艾滋病发病开始进入快速增长期,病毒性肝炎发病人数增多;同时,一些曾经得到较好控制和相对稳定的疾病如性病、结核病等发病率也呈增加的趋势,伤寒、登革热等传染病时有局部暴发。2000年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146.24/10万。传染病发病前五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淋病和梅毒。结核病死亡人数占传染病死亡总人数的69.67%。

  3.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我市居民健康的主要因素。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口老龄化加快,居民健康意识、健康消费观念滞后,运动不足、吸烟、酗酒、生活不规律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未被有效遏制,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合理营养等问题未受到足够重视,导致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发病增加。根据1999年调查,居民两周患病率为14.8%,城区居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率13.6%。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病种前六位依次为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病、白内障、胃肠炎、糖尿病。死因前五位依次为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脑血管病及损伤和中毒。2000年精神病登记发病率6.3‰,死亡率6.5/10万,均呈上升趋势。

  4.损伤和中毒对居民健康的影响较为严重。由于人口急剧增多,城市交通状况复杂,建筑业发展迅猛,以及大量中小型乡镇企业存在严重职业危害,致使损伤与中毒的情况较为严重,连续几年处于死因谱前列。潜在寿命损失年分析发现,对0-69岁人群健康危害最严重的六类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新生儿疾病、心脏病、脑血管病及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已成为影响我市劳动人口健康的主要因素。

  5.新生儿疾病严重影响人口素质和居民健康指标。2000年,早产与低出生体重、出生窒息和先天异常是新生儿死亡前三位死因,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6.3‰。

  (三)卫生资源现状及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现状。

  (1)卫生机构:2000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1711间。其中医院166间(含中医院24间;大型医院27间,占16.3%,中型医院65间,占39.2%,小型医院74间,占44.5%),乡镇卫生院68间,街道卫生院26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间,门诊部、所1322间,专科防治所24间,卫生防疫机构30间,妇幼保健机构14间,急救站35间,健康教育机构6间,采供血机构5间,医学科学研究所9间,医学院校15间,个体开业995人。

  (2)卫生人力:2000年全市共有卫生技术人员60953人,其中医师25578人(包括公卫医师  2471人,中医师3838人,妇幼保健医师898人),每千人口医师数2.57人。护理人员22478人,药剂人员5877人,医技人员6090人。

  (3)医院床位:2000年全市共有医院床位39471张,其中中医床位4570张;每千人口医院床位数3.97张。

  (4)大型医疗设备:2000年全市共有CT 78台、MRI16台、X刀4 台、γ刀5台、PET2台、UFCT1台、医疗直线加速器14台、准分子激光治疗仪5台。

  (5)卫生事业经费:2000年,市级财政对卫生投入58157.03万元,其中卫生事业费43533.70万元、基建资金3450.00万元、其它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药检经费、卫校教育经费、执法经费、行政经费)11173.33万元。卫生事业费中各项经费比例:医院经费占82.1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占7.58%,妇幼保健经费占1.61%,社区卫生服务经费占0.69%、科教信息经费占4.33%,其他经费占3.68%。

  2000年,区(县级市)级财政对卫生投入34574.69万元,其中卫生事业费25402.83万元、基建资金2623.47万元、其他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药检经费)6548.39万元。卫生事业费中各项经费比例:医院经费占34.14%,卫生院补助经费占17.11%,疾病预防控制经费占9.43%,妇幼保健经费占3.21%,其它经费占36.11%。

  2.卫生资源利用现状。

  (1)卫生防病服务:2000年户籍儿童"四苗"接种率均在99.32%以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8.75%。食品、公共场所、化妆品、饮用水、放射、学校卫生监测监督覆盖率都达到较高水平,监测合格率逐年提高。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为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及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为87.74%和81.66%。

  (2)社区卫生服务:2000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诊疗服务503.06万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6.76%。

  (3)医疗服务:2000年全市总诊疗7431.47万人次,其中中医诊疗1480.86万人次;全年住院80.59万人次,其中中医住院5.87万人次。两周患病就诊单位中,城市居民在区级及以上医院就诊为主,占总数的71.61%;农村居民在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就诊为主,占总数的94.24%。城市居民在市级及以上医院住院占总数的71.13%;农村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占总数的73.08%。全市床位使用率为76.80%。居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26.50%,未住院率31.48%。全年院前急救出车4.33万次。

  (4)采供血服务:2000年全年采血量45220升,供血量45263升。血液分离率达79.16%,成分输血比例达91.24%。

  (5)妇幼卫生保健服务:2000年,我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0%(城区为90.1%,农村为82.7%),住院分娩率为96.3%(城区为99.5%,农村为88.0%),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4.7%。婚前检查率为81.1%,妇女病普查普治率为55.4%。

  (6)医学科研教育:市妇婴医院脐血的开发应用和中山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方医院等医院的眼科、呼吸、肾移植等专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九五"期间共有重点专科58个,重点实验室19间,学科带头人85人。医学继续教育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3.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布局与结构不合理。

  全市大型综合医院数量较多,但布局不合理。现有大型综合医院27间,其中96%集中在东山、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和白云区,而黄埔、芳村、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没有1间大型综合医院。城市居民就诊和住院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医院,病人流向分布呈"倒三角"型。

  医院床位分布不合理。医院床位供需比为1.14(>1.15为过剩),总量供需基本平衡,但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天河区),农村(番禺、花都区、从化、增城市)床位相对不足,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分别为5.96张和2.48张。

  全市医院病床总体质量不高,住院环境较差。平均每床拥有专用设备值5.2万元;现有医院每病床平均业务面积低于60平方米的病床占病床总数的47.0%,有空调和独立卫生间的B级及以上条件病房病床占病床总数的40.5%(其中市属医院B级及以上条件病房病床仅占病床总数的23.81%)。

  全市平均住院日14.2天,明显长于发达国家5-7天的平均住院日。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医师供需比为1.08(>1.15为过剩),总量供需基本平衡,但公卫医师、保健医师和护理人员以及职业化卫生管理人员缺乏。医师学历偏低,本科以下(不含本科)学历人员占49.7%,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25��76%;医师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比例为1:7:17:27,高级职称人员少,正高级职称人员仅占1.9%。其它类别卫技人员中的初级职称、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同类人员70%左右。

  大型医疗设备数量充足,分布不合理。各类大型医疗设备数量已达到或超过省颁标准。部分大型医疗设备配置与医院功能级别不匹配,全市78台CT中,有14台在小型医院。同时,一些大型医疗设备档次不高,二手CT有17台,属于低水平重复配置。

  (2)现有预防保健体系不适应防病治病形势需要。

  现有专科防治机构、卫生防疫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等疾病防治机构管理分散,功能交叉,部分服务不到位,实验室配备滞后,不利于疾病预防控制资源的综合利用,也不适应随着医学模式转变的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的需要。

  (3)健康教育网络不健全,管理工作尚未到位。

  健康教育投入不足,健康教育网络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导致健康教育工作不够深入,宣教内容陈旧。与此同时,社会上健康知识的宣传行为未能受到有效监管,不少传媒的医疗、保健广告和商业性的健康教育讲座泛滥,内容失实,误导人群卫生需求。

  (4)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缺乏,功能不到位。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覆盖10个城区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的32%。社区卫生服务有关配套政策尚未得到落实,尤其区财政投入不足,服务人员素质较低,制约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现有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不到位,未有效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等服务,未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及双向转诊的机制。

  (5)中医卫生资源缺乏。

  市、区(县级市)属中医机构医疗设施、设备简陋,与同级西医机构相比,差距较大;专业人才培养不足,人才梯队不完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欠缺,制约了中医中药水平的提高。同时,中医中药和中西医结合治疗的相关科研规模较小,科研产业化发展不够,未能适应广州经济发展与居民对中医药的医疗保健需求。

  (6)卫生信息基础建设薄弱,管理相对滞后。

  卫生信息资源分散,信息标准化程度低。由于缺乏统一的规范和协调管理,影响信息资源共享,导致卫生信息资源利用率低,与现代信息化要求不相适应。同时,对卫生信息应用的水平较低,未能充分发挥信息在卫生决策和医院管理中的效应以及在开展高水平医学科研工作中的引导作用。

  (7)卫生事业经费逐年增长,但卫生事业现状尚未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

  近年来,市、区(县级市)财政对卫生投入逐年增加,但从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及医疗卫生工作的现状衡量,政府投入尚不足。财政投入对卫生事业重点领域发展的导向功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预防保健、中医中药等卫生事业发展仍较滞后的局面未获根本改变。

  (四)内外部环境及未来影响因素分析。

  1.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新的卫生问题不断出现。首先是城市化进程加快,导致环境与生态的变化,公共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其次,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社会压力的增大以及社会风气的影响,由社会、心理、生活方式等原因引起的精神病、性传播疾病、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药物依赖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患病人数将进一步增加;再次,人们对健康与生活质量的关注将更加强烈,日益增长的健康消费需求,将对卫生资源配置提出新的要求。

  2.人口结构变化,将对卫生服务带来重大影响。首先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年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12.3%,对老年性疾病的医疗、康复、护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其次,境内外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传染病、非住院分娩、损伤与中毒等卫生问题应引起重视。

  3.科技发展对卫生发展的影响。21世纪是信息化、生物技术广泛应用的时代,网上医疗服务咨询将成为可能,同时远程教育将得到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科技医用设备、药物、基因技术将广泛应用。

  4.教育体制改革将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为适应21世纪新型医学模式需求,医学教育应重新调整发展方向,解决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结构和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问题。

  5.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卫生行业的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卫生服务市场将在更大程度上开放,外资的进入将加剧医药市场的竞争,促进国内卫生机构的重组与改制。

  6.新药的开发将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中医中药的精髓,随着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更新而得到 进一步的开发利用,天然药物成为研制新药的重要研究对象,中医药发展将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目标与发展重点

  (一)总目标。

  坚持广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建立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疾病谱变化相适应的预防保健体系,与城乡居民多层次需求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相适应的卫生监督体系,使广州成为国内医学中心之一。

  2005年,平均期望寿命75岁以上,婴儿死亡率下降到8‰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9/10万以下,卫生服务和居民健康接近中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二)卫生资源配置的基本原则。

  1."规划总量、调整存量、优化增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大对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力度,调整卫生资源结构和布局,明确各层次各类卫生机构的功能及相互协作关系,从区域总体上达到功能互补,形成整体的、综合的、高效的卫生服务体系。

  2."重点发展"原则。以居民健康为中心,重点发展预防保健与健康教育、社区卫生服务、中医中药、信息和科技等体现政府职能和确保提高医学技术水平的四大领域。加大对重点领域经费投入,使有限卫生资源获得较大的效益。

  3."财政导向"原则。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作用,使卫生资源从医疗领域向预防保健领域流动,从大型医疗机构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流动,从城市向农村流动。

  4."健全和完善机制"原则。体现卫生改革政策,建立各项准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为各类卫生机构营造公平、有序、高效的竞争环境。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富有生机的新机制。

  (三)卫生资源配置目标。

  1.床位:2005年,医院床位总数控制在41848-46034张,每千人口床位数4.07张,90%的大型医院病房达到B级标准,70%的中型医院病房达到B级标准,50%的小型医院病房达到B级标准。

  2.卫生人力:2005年,医师总数控制在29581-32539人,其中从事医疗工作医师数22801-25759人,2.28人/每千人口;从事预防工作医师数4.0人/每万人口,从事保健工作医师数2.0人/每万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每4000人口配备1名全科医师;医护比达到1:1.25,医技比1:0.45,医药比1:0.32。

  3.设备:卫生设备的配置必须与卫生机构层次、功能相适应,提倡应用适宜技术和常规设备。2005年前,PET、UFCT、X刀、γ刀原则上维持现有装备水平,医用直线加速器在省卫生厅批准的肿瘤放射治疗定点科内视需要配置。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由眼科医院或有眼科特长的三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视需要配置。CT按每10-20万人口配置1台。MRI按每50-100万人口配置1台。

  4.经费:政府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当年一般预算支出实绩扣除国内外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支出、上级补助支出后的财政支出数)的增长幅度。市级财政,在2000年的基础上,每年新增卫生事业费的45-55%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部分专科医疗服务、中医中药和科研信息等重点领域。

  区级财政,2005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部分专科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例达到70%,医疗经费占卫生事业费比例为30%。

  (四)卫生服务体系的调整与发展重点。

  根据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和卫生资源现状,调整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架构。整个体系由八个服务系统构成。

  1.疾病预防控制系统。

  建设设置合理、高效、反应灵敏的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网顶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间层次为各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底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各医疗机构。

  撤销市、区(县级市)卫生防疫站,将有关事业单位中的疾病预防控制职能集中,组建市、区(县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检验中心。

  将麻风病、结核病、皮肤病、慢性病、精神病、传染病、职业病等疾病防治机构、健康教育所,通过合并或重组等方式进行调整,纳入疾病控制网络。

  加强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化妆品和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放射防护、消毒监测等卫生监督工作。

  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改进和完善健康教育的策略和方式,积极引进健康教育专业人才。

  加强职业病预防控制力度,重点加强预防、控制、消除职业危害,降低职业病发病率,提高职工健康水平。

  大力开展精神卫生服务。加强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

  2�鄙缜�卫生服务系统。

  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及人民群众的卫生需求相适应的、布局合理、经济有效,直接面向群众、面向家庭,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健康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系统。该系统网顶为市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增挂"广州市家庭医疗护理服务指导中心"),网底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每条街道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区域过大或服务人口过多的,可按每1.5-2万人口或1-2公里半径区域下设1间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居住区必须有配套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5年,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间,基本覆盖全市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诊疗人次数达到总诊疗人次数的50%。

  提高人员素质。每年选派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师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选派护士参加全科护士规范化培训。

  建立严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准入制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多种形式、多渠道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各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创造条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

  3.医疗服务系统。

  建立以综合医院(含中医院)、专科医院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系统。

  合理调整医疗机构的布局,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在控制全市床位总量的前提下,可通过多种形式在番禺建设1-2所大型综合医院,在花都、黄埔、芳村、白云区东北部及增城、从化市各建设1所大型综合医院,并根据城市布局、功能和人口地域分布的变化对资源进行动态调控。医疗资源相对集中的东山、越秀、荔湾、海珠和天河区原则上不增设大、中型综合医院。鼓励医院间多种形式的合作合并,走医院集团化管理道路,形成2-3个区域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医疗资源的规模效应。

  各区、县级市原则上只保留区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院各1间,少数有条件的区级医院可发展成大型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其它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难以正常运转的医疗机构,引导其向康复、老年护理等服务领域拓展,或通过兼并、撤销等方式调整。对连续3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不足50%的医疗机构的床位将予以撤销或裁减。

  街道卫生院原则上全部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农村镇卫生院与村卫生站联合,实行镇村一体化管理。

  社会医疗机构按每条行政街道1-2间设置。

  将现有的2-3间中医医院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集中现有科研和教学单位优势,建立中西医结合的科研试验、培训基地,重点加强市中医中药研究所的建设。培养或引进10名以上在国内中医药有关领域处于领先行列的学科带头人。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在各区设立采血点;将花都、番禺区采供血机构在业务上纳入广州血液中心管理。

  加强急救网络建设,加强市急救指挥中心和现有急救网点的建设。

  建立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项目准入制度,完善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

  4.康复医疗服务系统。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各类康复医疗机构、医院康复科、老年护理机构等共同组成的康复医疗服务系统,主要开展疾病康复、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服务。

  将现有2-3间医疗、康复机构建设成为示范性的康复医疗中心、老年护理医院,指导全市老年护理、康复医疗工作的开展和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

  建立准入制度和服务规范。对布局不合理、重复设置、医疗服务量长期不足的医疗机构,引导其转型为康复医疗机构。同时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多种形式举办康复医疗机构。

  5.妇幼卫生服务系统。

  建立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技术先进、管理网络完善的妇幼卫生服务系统。该系统网顶为市妇幼保健院,中间层次为各区(县级市)妇幼保健院,网底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与市重症孕产妇救治、市重症儿童救治、市优生遗传围产保健网络共同组成妇幼卫生服务系统。

  加强妇幼保健网络网底建设,重点加强农村街镇卫生院产科建设,完善村卫生站妇幼保健服务功能。

  加快落实卫生部门对婚检服务的归口管理。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系统的卫生资源纳入卫生全行业管理。加强妇幼保健院和儿童医院建设,探索集团化管理模式,减少部分资源的重复配置。

  2005年,全部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达到省颁标准。拓展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等保健服务。

  6.卫生信息系统。

  建设具有现代技术的、准确、高效的卫生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市卫生信息中心,将原有的预防、保健、医疗、科研等信息网络综合并加以完善,成为广州市总体信息网络的一部分。

  逐步完善全市卫生信息系统的网络建设。做到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掌握卫生服务状况、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动态资料和决策依据,配合行政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与国内外卫生和教育机构共建远程教学、科研与技术交流等网络,为卫生科技人员提供医学信息等各种信息服务。建立预防保健、康复医学、健康教育、卫生监督、医疗咨询、就医指南等多种形式的网上信息,为广大居民服务。2005年,卫生信息服务争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积极引进计算机、卫生管理、卫生统计等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和国内外信息系统高级管理人才。

  7.卫生科研教育系统。

  建立以大型卫生机构为主体,卫生机构与院校相结合、基础研究和临床应用相结合、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相结合的卫生科研系统,建立与卫生服务和需求相适应的卫生教育系统。

  培养或引进25-50名在国内有关学科处于领先行列的学科带头人。加大对医学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2005年,眼科、中医、妇产科、儿科、精神科、微创和烧伤、创伤、介入技术等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设置5-7个大型医学科研基地,开展重大疾病防治研究项目,争取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老年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病毒性肝炎、性病和艾滋病等疾病的防治方面有所突破,形成学科优势。增强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高新技术应用能力。

  加强卫生科技开发研究、成果转让和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制定高新技术引进和应用准入制度。

  完善医学继续教育系统。设置2-3个继续教育基地。采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分担费用的方法,开展各类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开展全科医师、全科护士和职业化卫生管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对农村卫生人员的培养给予优惠政策。

  缩减中等医学教育规模。通过与高等院校合作的方式,将广州市卫生学校转型为医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构。保留1-2间县级市卫生学校,培养适用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其余卫生学校可转型为医学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构或医学继续教育机构。

  8.卫生监督执法系统。

  建立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配套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卫生综合监督执法系统。该系统包括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

  将原来由各卫生事业单位承担的各项卫生监督职能集中,组建市、区(县级市)卫生监督所,明确相应行政职能和服务范围。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

  三、对策与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由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研究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评估、修订,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市计委负责牵头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并对规划的实施予以监督和管理,给予相应政策和财政支持;市财政局要加大对卫生工作的投入,并确保资金对重点领域的投向,引导卫生服务向公平、高效、优质、多样化发展;市卫生局负责区域卫生规划的具体实施管理,在有关部门支持下,实施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市规划局将区域卫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安排卫生机构布局和用地,严格控制各医疗机构病床的不合理扩张,确保新建居住小区有社区卫生服务业务用房;市劳动社保局、市人事局等有关部门大力配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工作,在医疗保险定点和人事管理等方面予以支持。

  各区、县级市政府应高度重视,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积极做好行政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和调控工作。

  (二)加强卫生全行业管理。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总体要求,市卫生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全部卫生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审批、调整、监督、评价,严格依法监管卫生服务项目和健康相关产品的许可、准入与使用行为。

  通过具体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各类卫生资源准入制度,逐步强化政府对卫生事业的宏观调控能力。广州地区范围内,所有营利性、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以及新增卫生资源,特别是大型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按照相应管理程序,严格审批。

  成立广州卫生管理、医院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区域卫生资源的技术效率和配置效率,提高科学管理和决策的水平。

  积极推进企业卫生机构的社会化。将企业的卫生机构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管理,对于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企业医疗机构,逐步撤并转向。

  军队向地方开放的卫生资源全部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的范围,接受卫生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

  (三)完善卫生经济政策。

  1.卫生事业补助政策。增加各级财政对卫生的投入,争取中央和省财政的投入。调整财政资金流向,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社区卫生、传统医学、卫生医学信息和科研等领域倾斜。引导医疗机构从外延型向内涵型发展转变,大力改善就医环境。

  2.投融资体制。按照社会事业社会办的精神,鼓励和大力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卫生事业,形成多元化投资办医的模式。利用我市地缘优势,开展各种公益性、福利性慈善活动,发动国内外社会人士捐资或投资兴办卫生事业。

  3.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完善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卫生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调整不合理的卫生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适度控制医药费用的增长幅度。

  (四)鼓励卫生技术创新。

  建立高层次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加强对技术创新和高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引导,加强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抓好技术引进、吸收与创新,特别是基础学科技术的引进和临床技术的创新,带动卫生技术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

  对大、中型医疗机构临床重点学科研究予以补助,提高疾病诊疗水平,促进临床医学发展。通过公开招标、医疗机构申报、专家评审后立项的程序,按项目予以资助。采用科技风险投资基金运作办法管理科研经费,重点开发大型应用型医学科技项目,使医学科研与现实生产力紧密结合,走产业化发展医学科技道路。利用我市会展业优势,定期举办国内外大型医学学术交流活动,创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定期举办全国性的卫生科技成果高交会,促进我市卫生科研水平的提高。

  (五)推动医学教育改革。

  建立健全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促进医学高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改革,逐步改善全科医师、防保、护理、卫生管理等人员数量不足、学历层次低的局面。大力发展在职教育,建立医学教育规范化培训机制,鼓励各类卫技人员提高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将在职教育与人事管理挂钩,确保参加在职教育人员的资格认可和职称晋升。

  (六)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人才结构合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成立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卫生分市场,建立卫生人才流动机制。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理分流等制度,引进国内外学科(术)带头人和卫生管理人才。分级、分类建立卫生人力准入制度,调整人才结构,优化卫生人力资源配置,大力加强卫生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建立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与保健医师、医技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的分类管理、考核、评价制度。

  (七)发展卫生中介服务业。

  以卫生信息中心、卫生人才市场、家庭医疗护理服务指导中心、卫生培训与考试中心、卫生管理、医院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为龙头,大力推进我市卫生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审批制度改革,将属于卫生中介服务的职能从政府部门转移到社会,鼓励发展多种经济类型的卫生中介组织。加强对卫生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严格准入制度,开展对卫生中介组织的诚信评价,形成规范的市场运作机制。引进国内外先进管理人才,重点培育若干家高水平的卫生中介组织,推动卫生中介服务业发展。

  (八)营造公平、有序的卫生服务供需环境。

  按照统一开放和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打破隶属关系的管理和垄断,清理和取消妨碍多种形式办医的不合理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卫生资源配置和结构调整中的作用,在医疗卫生行业内,鼓励和扶持发展有一定规模的民营医院和专科医院,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努力营造卫生服务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健全卫生服务准入制度、卫生服务行为规范和卫生服务行为考核、评价体系,维护正当的卫生服务,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维护卫生服务体系的良性运作。

  (九)实施与评估。

  成立由省卫生厅,市计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局、市劳动社保局、市人事局、市民政局,广州军区联勤部卫生部,广州地区医学院校、部分中央、省属、部队医院等单位参加的区域卫生规划实施领导协调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区域卫生规划实施的日常工作。有关《广州卫生资源布局专项规划》等专项的实施条例与细则,由市计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联合制定。各区、县级市政府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制订辖区内的卫生资源规划实施细则,确保本规划的任务指标得到落实。

  领导协调小组下设专家评估组,设计评估方案,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提出修订意见,报市政府审议后执行。

  附件:1.医院床位、卫生人力、大型医用配置测算方法(略)

     2.广州区域卫生规划有关图表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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