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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粤办发[1999]2号
【发布日期】1999-02-12
【生效日期】1999-02-1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
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办发〔1999〕2号)各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局以上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整顿财政分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中央、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规定
(一)严格新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工作。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都必须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报批。未经中央和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实施收费前,必须到当地物价部门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省物价局应定期公布中央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除中央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其他非法收费项目,必须在1999年5月1日前取消,并向社会公布。
严禁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广东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审批和管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坚决执行行政单位不得有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规定。
(二)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项目和标准进行处罚。在实施前,必须按照《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罚没财物许可证》及有关财务注册登记。
二、严格执行收费、罚款决定与收费、罚款收缴部门相分离的规定
(一)1999年5月1日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必须由同级财政部门委托银行代收。
(二)按法律规定可当场收费、罚款的项目,可继续委托有关单位征收,但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票据。收费、罚没收入的数额累计超过1000元(含1000元)的,必须按规定及进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严格按照《广东省罚没财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加强对罚没财物的管理。罚没财物要造册登记并如数上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拍卖收入全额缴入国库。缉私罚没物资统一交由海关处理,缉私罚没款项严格按中央规定处理。
三、加强票据管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一律使用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
(一)收费、罚没票据由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部门统一向财政部门领取,登记发放实行“验旧领新”,并严格对“领、用、存、销”各环节的管理。财政部门和执收、执罚单位必须各负其责,共同管好用好收费、罚没票据。
(二)收费、罚没票据面额须与实收数和帐目相符。
(三)严禁使用自行印制的票据或废票、白头单等非法票据。各种非法票据不得作为单位财务报销凭证。严禁收费、罚没不出具票据。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部门要认真核定各单位的经费支出,保证执收执罚单位正常工作顺利进行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不得按比例返拨为业务经费。财政部门核定单位经费时,要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原则,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分类进行核定:
(一)对编制内的人员经费、正常性公用经费和基本业务开支按照“定员定额”的办法,在年初预算时予以安排。
(二)对专项业务经费、办案经费、专项设备购置经费和基础设施经费等开支,要在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原则下,根据工作任务专项予以安排。
(三)对核定的经费预算要按用款计划拨款,遇有重大事项需增加开支的,要按实际情况及时审核拨付。
(四)为保证执收执罚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财政部门可按单位正常用款计划一个月所需用款的数额核拨周转金。
五、完善各执收执罚单位的财务管理
(一)建立、健全执收执罚单位的银行帐户管理和开户审批制度。各部门的全部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在银行设立统一帐户。各部门内部的具体执收执罚单位不得设立帐户,否则,一律按私设“小金库”处理。各执收执罚凡需开设收费、罚没收入过渡专户的,必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开户银行根据财政部门批准意见办理有关开户手续。
(二)各项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截留、坐支、挪用、私分。委托银行代收或财政部门设立统一收缴费窗口的,直接划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经批准,由执收执罚单位负责收取的,按规定及时缴交国库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三)各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定期编报有关收费和罚没收入统计报表。
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全面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协同物价、监察部门对各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要坚决纠正;定期对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票据的发放及使用实施监督,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实施监管;做好经费的核拨等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对违纪违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具体处理。
审计部门负责对收费、罚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结论和具体处理意见。
物价部门负责对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审核,核发《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开展年审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按《广东省违法收费行为处罚规定》处理。对抿不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各级行政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纪律,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落实
省纪委、监察厅要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作出具体纪律处分规定,并加强检查监督工作。
公、检、法和工商部门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继续按粤办发〔1998〕21号文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199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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