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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法规 |
【发布文号】穗府[2001]34号
【发布日期】2001-07-09
【生效日期】2001-07-09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穗府〔2001〕3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推动我市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市政府对我市颁布实施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对《广州市物价管理暂行规定》等33件规章和《印发〈关于广州市企业实行开支正常招待费用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等2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广州市废止部分规章目录
2.广州市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00一年七月九日
附件1: 广州市废止部分规章目录
┌─┬────────┬───┬───────┬───────────┐
│序│ 规章名称 │ 颁发 │发文字号及日期│ 废止的理由 │
│号│ │ 机关 │ │ │
├─┼────────┼───┼───────┼───────────┤
│1 │广州市物价管理暂│市政府│穗府[1985]99号│此暂行规定制定的依据《│
│ │行规定 │ │1985.8.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
│ │ │ │ │条例》已废止 │
├─┼────────┼───┼───────┼───────────┤
│2 │广州市有偿使用排│市政府│穗府[1986]18号│该暂行办法规定收取的市│
│ │水设施暂行办法 │ │1986.2.22 │政排水设施使用费已并入│
│ │ │ │ │污水处理费收取 │
├─┼────────┼───┼───────┼───────────┤
│3 │广州市“门前三包│市政府│穗府[1986]43号│执法主体不合法 │
│ │”责任制管理办法│ │1986.5.13 │ │
├─┼────────┼───┼───────┼───────────┤
│4 │广州市区人口机械│市政府│穗府[1986]83号│此细则的特定依据《广州│
│ │增长管理实施细则│ │1986.10.10 │市区人口机械增长的管理│
│ │ │ │ │试行办法》(粤府[1985]8│
│ │ │ │ │9号)已被省政府废止 │
├─┼────────┼───┼───────┼───────────┤
│5 │广州市城市绿化管│市政府│穗府[1987]77号│由《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
│ │理规定 │ │1987.11.23 │条例》(穗常发[1996]61 │
│ │ │ │ │号)代替 │
├─┼────────┼───┼───────┼───────────┤
│6 │广州市公园管理规│市政府│穗府[1988]46号│由《广州市公园管理条例│
│ │定 │ │1988.5.31 │》(穗常发[1997]105号) │
│ │ │ │ │代替 │
├─┼────────┼───┼───────┼───────────┤
│7 │广州市出租汽车客│市政府│穗府[1988]112 │由《广州市市区出租小客│
│ │运管理暂行办法 │ │号 1988.12.6 │车管理办法》 (政府令[│
│ │ │ │ │1997]第15号)代替 │
├─┼────────┼───┼───────┼───────────┤
│8 │广州市污水集中处│市政府│穗府[1989]69号│该办法规定收取的污水集│
│ │理建设投资管理办│ │1989.7.11 │中处理建设费已并入市政│
│ │法 │ │ │配套费收取 │
├─┼────────┼───┼───────┼───────────┤
│9 │广州市社会团体登│市政府│穗府[1990]55号│此实施办法制定的依据《│
│ │记管理实施办法 │ │1990.6.14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 │ │ │(国务院1989年10月25日 │
│ │ │ │ │颁布)已废止 │
├─┼────────┼───┼───────┼───────────┤
│10│广州市偿还外汇债│市政府│穗府[1990]91号│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体制│
│ │务基金管理办法 │ │1990.10.27 │改革后,市政府不再掌握│
│ │ │ │ │留成外汇额度 │
├─┼────────┼───┼───────┼───────────┤
│11│广州市殡葬管理实│市政府│穗府[1990]96号│由《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
│ │施办法 │ │1990.11.18 │》(穗常发[1998]17号)代│
│ │ │ │ │替 │
├─┼────────┼───┼───────┼───────────┤
│12│关于取缔无证经营│市政府│政府令[1991]第│已将无证经营和乱摆乱卖│
│ │和禁止乱摆乱卖的│ │1号 1991.9.12│的行政管理职能划归市城│
│ │若干规定 │ │ │管支队,执法主体已变更│
│ │ │ │ │,市工商部门对此规定已│
│ │ │ │ │不再执行 │
├─┼────────┼───┼───────┼───────────┤
│13│广州市残疾人专用│市政府│穗府[1992]18号│1995年1月13日省人大常 │
│ │车管理规定 │ │1992.2.21 │委会颁布的《广东省道路│
│ │ │ │ │运输管理条例》变更了执│
│ │ │ │ │法主体及主要内容 │
├─┼────────┼───┼───────┼───────────┤
│14│广州市科学技术进│市政府│穗府[1992]108 │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
│ │步奖励办法 │ │号 1992.10.14│办法》 (政府令[2001] │
│ │ │ │ │第4号)代替 │
├─┼────────┼───┼───────┼───────────┤
│15│关于禁止两轮摩托│市政府│穗府[1993]13号│1995年1月13日省人大常 │
│ │车在市区营运载客│ │1993.1.31 │委会颁布的《广东省道路│
│ │的通告 │ │ │运输管理条例》变更了执│
│ │ │ │ │法主体 │
├─┼────────┼───┼───────┼───────────┤
│16│广州市国家建设征│市政府│穗府[1993]16号│该补充规定的制定依据《│
│ │用土地和房屋拆迁│ │1993.2.14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
│ │管理若干补充规定│ │ │实施办法》(政府令[1992│
│ │ │ │ │]第1号)已废止 │
├─┼────────┼───┼───────┼───────────┤
│17│广州市临时占用道│市政府│穗府[1993]38号│由《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
│ │路经商有偿使用规│ │1993.4.4 │占用管理办法》(政府令[│
│ │定 │ │ │1999]第6号)代替 │
├─┼────────┼───┼───────┼───────────┤
│18│广州市境外企业承│市政府│穗府[1993]40号│不适应我市当前境外企业│
│ │包经营责任制暂行│ │1993.4.20 │发展的需要 │
│ │规定 │ │ │ │
├─┼────────┼───┼───────┼───────────┤
│19│广州市行政执法证│市政府│穗府[1993]57号│与1997年6月9日省政府颁│
│ │件管理办法 │ │1993.6.15 │布的《广东省行政执法证│
│ │ │ │ │管理办法》相抵触 │
├─┼────────┼───┼───────┼───────────┤
│20│广州市行政执法监│市政府│穗府[1993]68号│由1998年1月1日省人大常│
│ │督检查暂行办法 │ │1993.7.15 │委会颁布施行的《广东省│
│ │ │ │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
│ │ │ │ │督条例》代替 │
├─┼────────┼───┼───────┼───────────┤
│21│广州市引进技术学│市政府│穗府[1993]106 │根据市政府新的引进人才│
│ │科带头人才规定 │ │号 1993.11.18│政策,执行此规定已没有│
│ │ │ │ │意义 │
├─┼────────┼───┼───────┼───────────┤
│22│广州市城镇集体所│市政府│穗府[1994]11号│与审计法相抵触 │
│ │有制企业审计监督│ │1994.2.1 │ │
│ │办法 │ │ │ │
├─┼────────┼───┼───────┼───────────┤
│23│广州市防治机动车│市政府│穗府[1994]72号│由《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
│ │排气污染监督管理│ │1994.8.12 │染防治规定》 (穗常发[│
│ │办法 │ │ │1997]106号)代替 │
├─┼────────┼───┼───────┼───────────┤
│24│广州市珠江隧道区│市政府│穗府[1995]40号│该规定委托广州市隧道开│
│ │域管理规定 │ │1995.4.17 │发公司执法,执法主体不│
│ │ │ │ │合法 │
├─┼────────┼───┼───────┼───────────┤
│25│广州市境外企业包│市政府│穗府[1995]70号│由《广州市驻港澳企业包│
│ │干上缴利润的计交│ │1995.6.18 │干上缴利润计交办法》( │
│ │办法 │ │ │穗府[1998]28号)代替 │
├─┼────────┼───┼───────┼───────────┤
│26│广州市农村居民住│市政府│穗府[1995]82号│与土地管理法相抵触 │
│ │宅建设用地管理暂│ │1995.7.11 │ │
│ │行规定 │ │ │ │
├─┼────────┼───┼───────┼───────────┤
│27│广州市社会职业中│市政府│穗府[1995]125 │由《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
│ │介服务管理规定 │ │号 1995.10.25│理条例》 (穗常发[2000│
│ │ │ │ │]10号)代替 │
├─┼────────┼───┼───────┼───────────┤
│28│关于加强客运出租│市政府│穗府[1995]140 │制定此通告的目的是打击│
│ │小汽车营运管理的│ │号 1995.12.10│出租汽车违章营运行为,│
│ │通告 │ │ │目前已有《广州市市区出│
│ │ │ │ │租小客车管理办法》 ( │
│ │ │ │ │政府令[1997]第15号)对 │
│ │ │ │ │违章营运进行处理 │
├─┼────────┼───┼───────┼───────────┤
│29│关于加强牲畜定点│市政府│穗府[1997]2号 │由《广州市牲畜屠宰和肉│
│ │屠宰和对口供应管│ │1997.1.10 │品销售管理条例》 (穗 │
│ │理的通告 │ │ │常发[1997]89号)代替 │
├─┼────────┼───┼───────┼───────────┤
│30│关于强化治理机动│市政府│穗府[1997]77号│由《广州市机动车排气污│
│ │车排气污染的通告│ │1997.8.26 │染防治规定》 (穗常发[│
│ │ │ │ │1997]106号)代替 │
├─┼────────┼───┼───────┼───────────┤
│31│关于禁止销售使用│市政府│穗府[1997]81号│由《关于实施轻型汽车污│
│ │含铅汽油的通告 │ │1997.9.10 │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
│ │ │ │ │(穗府[2000]31号)代替 │
├─┼────────┼───┼───────┼───────────┤
│32│关于广梅汕沿线客│市政府│穗府[1997]87号│适用期已过 │
│ │运班车调整迁站的│ │1997.10.5 │ │
│ │通告 │ │ │ │
├─┼────────┼───┼───────┼───────────┤
│33│广州市购买商品房│市政府│政府令[1998]第│此暂行规定的内容已被《│
│ │申办蓝印户口暂行│ │2号 1998.1.8 │广州市蓝印户口管理规定│
│ │规定 │ │ │》 (政府令[1999]第9号│
│ │ │ │ │)全部覆盖 │
└─┴────────┴───┴───────┴───────────┘
附件2: 广州市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 规范性文件名称 │ 颁发 │发文字号及日期│ 废止的理由 │
│号│ │ 机关 │ │ │
├─┼──────────┼───┼───────┼─────────┤
│1 │印发《关于广州市企业│市政府│穗府[1989]29号│由《广州市地方企业│
│ │实行开支正常招待费用│ │1989.3.15 │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
│ │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招待费管理办法》 │
│ │ │ │ │(穗府办[2000]30号)│
│ │ │ │ │代替 │
├─┼──────────┼───┼───────┼─────────┤
│2 │关于授权市审计机关对│市政府│穗府[1990]105 │与审计法相抵触 │
│ │无国家投资资金财产的│ │号 1990.12.27│ │
│ │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审│ │ │ │
│ │计监督的通知 │ │ │ │
├─┼──────────┼───┼───────┼─────────┤
│3 │印发《关于广州市与清│市政府│穗府[1991]57号│该文的政策规定的事│
│ │远市联合办企业给予财│ │1991.9.4 │项及任务已完成 │
│ │税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 │ │
│ │》的通知 │ │ │ │
├─┼──────────┼───┼───────┼─────────┤
│4 │关于《广州市殡葬管理│市政府│穗府[1992]54号│由《广州市殡葬管理│
│ │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1992.6.8 │规定》 (穗常发[19│
│ │ │ │ │98]17号)代替 │
├─┼──────────┼───┼───────┼─────────┤
│5 │关于预征土地问题的通│市政府│穗府[1992]91号│与土地管理法等国家│
│ │知 │ │1992.8.28 │法律法规相矛盾 │
├─┼──────────┼───┼───────┼─────────┤
│6 │颁发《广州市鼓励到三│市政府│穗府[1993]84号│该文的政策规定的事│
│ │峡工程库区联办企业财│ │1993.8.24 │项及任务已完成 │
│ │税优惠的若干规定》的│ │ │ │
│ │通知 │ │ │ │
├─┼──────────┼───┼───────┼─────────┤
│7 │关于当前促进我市房地│市政府│穗府[1995]53号│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产开发持续稳步发展的│ │1995.4.21 │和土地管理法相矛盾│
│ │若干意见的通知 │ │ │ │
├─┼──────────┼───┼───────┼─────────┤
│8 │批转市牲畜屠宰管理体│市政府│穗府[1996]8号 │由《广州市牲畜屠宰│
│ │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严│ │1996.1.22 │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
│ │格禁止私宰畜肉上市请│ │ │》 (穗常发[1997]8│
│ │示的通知 │ │ │9号)代替 │
├─┼──────────┼───┼───────┼─────────┤
│9 │关于停止执行市政府穗│市政府│穗府[1997]58号│被停止执行的部分条│
│ │府[1994]62号、[1995]│ │1997.5.28 │款需恢复执行 │
│ │64号文件中部分条款的│ │ │ │
│ │通知 │ │ │ │
├─┼──────────┼───┼───────┼─────────┤
│10│关于同意施行《广州市│市政府│穗府函[1997]20│2000年11月市政府推│
│ │绿色产品认证程序实施│ │8号 1997.11.3│行审批制度改革已经│
│ │办法》的批复 │ │ │取消绿色产品认证审│
│ │ │ │ │批制度 │
├─┼──────────┼───┼───────┼─────────┤
│11│关于审核《广州市国营│市政府│穗府办函[1986]│从1997年1月1日起实│
│ │农口事业单位预算和财│办公厅│150号 1986.8.│施财政部颁发的《农│
│ │务管理实施办法》的复│ │18 │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 │函 │ │ │》 │
├─┼──────────┼───┼───────┼─────────┤
│12│印发《广州市征收零散│市政府│穗府办[1988]21│根据《关于调整收费│
│ │新建、扩建住宅单位的│办公厅│号 1988.3.21 │项目改善我市投资环│
│ │教育设施配套费的实施│ │ │境的通知》 (穗府[│
│ │办法》的通知 │ │ │1996]125号),我市 │
│ │ │ │ │不再单独征收教育设│
│ │ │ │ │施配套费 │
├─┼──────────┼───┼───────┼─────────┤
│13│转发市牲畜屠宰管理处│市政府│穗府办[1992]8 │由《广州市牲畜屠宰│
│ │关于在我市实行牲畜定│办公厅│号 1992.3.9 │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
│ │点屠宰的请示的通知 │ │ │》(穗常发[1997]89 │
│ │ │ │ │号)代替 │
├─┼──────────┼───┼───────┼─────────┤
│14│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广│市政府│穗府办[1992]54│此规定制定的依据《│
│ │州市社团法人登记的若│办公厅│号 1992.9.26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 │干规定》的通知 │ │ │例》 (国务院1989 │
│ │ │ │ │年10月25日颁布)已 │
│ │ │ │ │废止 │
├─┼──────────┼───┼───────┼─────────┤
│15│批转市国土局、房地产│市政府│穗府办[1993]2 │原补偿标准较低,与│
│ │管理局关于广州市征用│办公厅│号 1933.4.15 │土地管理法关于按产│
│ │农地补偿标准的请示的│ │ │值及相应倍数方式计│
│ │通知 │ │ │算补偿标准相矛盾 │
├─┼──────────┼───┼───────┼─────────┤
│16│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市政府│穗府办[1995]72│由《广州市驻港澳企│
│ │境外企业包干上缴利润│办公厅│号 1995.9.12 │业包干上缴利润计交│
│ │的计交办法》有关问题│ │ │办法》 (穗府[1998│
│ │的通知 │ │ │]28号)代替 │
├─┼──────────┼───┼───────┼─────────┤
│17│关于加强腊味生产和销│市政府│穗府办[1995]87│由《关于进一步加强│
│ │售市场卫生质量管理的│办公厅│号 1995.11.17│腊味生产和销售市场│
│ │通知 │ │ │卫生质量管理的通知│
│ │ │ │ │》 (穗府办[1997]7│
│ │ │ │ │2号)代替 │
├─┼──────────┼───┼───────┼─────────┤
│18│关于执行《广州市农村│市政府│穗府办[1996]31│与土地管理法相抵触│
│ │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公厅│号 1996.3.21 │ │
│ │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 │ │ │
│ │补充通知 │ │ │ │
├─┼──────────┼───┼───────┼─────────┤
│19│印发《广州市电镀生产│市政府│穗府办[1996]32│2001年11月市政府推│
│ │准产证管理规定》的通│办公厅│号 1996.3.22 │进审批制度改革,取│
│ │知 │ │ │消电镀生产准产证审│
│ │ │ │ │批制度 │
├─┼──────────┼───┼───────┼─────────┤
│20│印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市政府│穗府办[1996]61│该文所规定的事项及│
│ │突出贡献金鼎奖奖励办│办公厅│号 1996.7.3 │任务已完成 │
│ │法》的通知 │ │ │ │
├─┼──────────┼───┼───────┼─────────┤
│21│转发市牲畜屠宰管理体│市政府│穗府办[1996]84│2000年11月市政府推│
│ │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厅│号 1996.9.10 │进审批制度改革,取│
│ │关于做好我市肉类批发│ │ │消肉类批发商经营资│
│ │商资格申请和核定工作│ │ │格审批制度 │
│ │请示的通知 │ │ │ │
├─┼──────────┼───┼───────┼─────────┤
│22│关于加强机团单位肉品│市政府│穗府办[1997]19│由《广州市牲畜屠宰│
│ │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公厅│号 1997.4.10 │和肉品销售管理条例│
│ │ │ │ │》 (穗常发[1997]8│
│ │ │ │ │9号)代替 │
├─┼──────────┼───┼───────┼─────────┤
│23│关于进一步规范肉品批│市政府│穗府办[1998]22│市政府已决定推行以│
│ │发和市场供应管理工作│办公厅│号 1998.5.27 │肉品流通机制改革为│
│ │的通知 │ │ │重点的全市定点屠宰│
│ │ │ │ │管理深化改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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