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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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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公報 - 第二組

法規:

第180/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4/2006

刊登日期:

2006.11.1

版數:

1113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房屋局局長,作為簽訂“房屋局寫字樓設施,房屋局辦公室建造工程第二期”承攬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葡文版本

被廢止 :
  • 第396/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 將若干權力授予房屋局局長,作為簽訂“房屋局寫字樓設施,房屋局辦公室建造工程第二期”承攬工程合同的簽署人。
  • 相關類別 :
  • 房屋局 -
  • 第180/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以及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房屋局局長鄭國明或其法定代任人,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捷安建築置業有限公司簽訂「房屋局寫字樓設施,房屋局辦公室建造工程第二期」承攬工程合同。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公報 - 第二組

    法規:

    第18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公報編號:

    44/2006

    刊登日期:

    2006.11.1

    版數:

    11138

    •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作為簽訂電腦軟件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葡文版本

    相關類別 :
  • 地圖繪製暨地籍局 -
  • 第181/2006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運輸工務司司長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六十四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第6/1999號行政法規第六條第二款及第七條,以及第15/2000號行政命令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五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轉授一切所需權力予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代局長張紹基工程師,以便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簽署人,與ESRI China (Hong Kong) Limited”簽訂電腦軟件保養及支援服務合同。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九日

    運輸工務司司長 歐文龍

    ———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七日於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黃振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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