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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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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195/2000號行政長官批示

鑒於新《商法典》生效,改為現名的澳門廣播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修改章程,規定現由儲金局擔任的股東大會主席團秘書,轉由董事會委任的公司秘書擔任。

考慮到上述修改使儲金局不再擔任該職務;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作出本批示。

廢止刊登於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第四十九期《澳門政府公報》第二組的十一月二十七日第40/SACTC/98號批示。該批示續任儲金局為澳門廣播電視有限公司股東大會主席團秘書。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

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一日於行政長官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 何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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