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auLITES 主頁 | 資料庫 | WorldLII | 搜尋 | 意見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你在這裏:  MacauLITES >> 資料庫 >> 澳門特別行政區法例 >> 第2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搜尋資料庫 | 搜尋文件標題 | Noteup | 說明

第2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第284/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九月二日起,發行並流通以「澳門首次發鈔一百週年」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27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275,000枚
澳門幣四元五角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275,000枚

二、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公報 - 第一組

法規:

第2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公報編號:

35/2005

刊登日期:

2005.8.29

版數:

904

葡文版本

相關法規 :
  • 第88/99/M號法令 - 訂定在提供郵政服務,設置及使用郵政基礎設施時須遵守之一般原則。
  • 相關類別 :
  • 集郵 - 郵政局 -
  • 第2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行政長官行使《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五十條賦予的職權,並根據十一月二十九日第88/99/M號法令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作出本批示。

    一、經考慮郵政局的建議,除現行郵票外,自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日起,發行並流通以「第四屆東亞運動會 — 2005澳門」為題,屬特別發行之郵票,面額與數量如下:

    澳門幣一元275,000枚
    澳門幣一元五角275,000枚
    澳門幣二元275,000枚
    澳門幣二元五角275,000枚
    澳門幣三元五角275,000枚
    澳門幣四元五角275,000枚
    含面額澳門幣八元郵票之小型張275,000枚

    二、該等郵票印刷成十三萬七千五百張,其中三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張將保持完整,以作集郵用途。

    三、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九日

    行政長官 何厚鏵


    MacauLITES: 版權 | 責任聲明 | 私隱政策 | 意見
    URL: http://www.macaulites.org/chi/mo/legis/laws/28420050